展览名称 |
2014 台湾国际照明科技展
TILS - Taiwan International Lighting Show 2014 |
展览日期 |
2014年 3月20日 ━ 3月23 日 |
展览地点 |
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南港展览馆 Taipei World Trade Center Nangang |
展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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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经济部国际贸易局
执行单位: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台湾区照明灯具输出业同业公会
支持单位:中国经济通讯社
【展出、进出场日期及参观时间】
展出日期:3月20日(星期四)至3月23日(星期日),共计4天。
展出时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国内、外业者凭证参观,惟12岁以下者谢绝入场)
进场日期:3月18日至19日,上午5时至下午7时。
出场日期:3月23日,下午3时至5时。
3月24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
【2013年精采回顾】
「2013年台湾国际照明科技展」共有333家国内外照明业者齐聚一堂展出最新科技产品,使用786个摊位。4天展期共吸引15,958位国内外专业买主及媒体前来参观采购。其中国外专业买家达1,184名,较2012年成长8.5%,分别来自中国、日本、美国、香港、新加坡、印尼⋯等各国,显见台湾照明展备受国际买主肯定及支持,成功为业者打造出国际展示舞台!
※国内参展厂商及国外买主对本展多所肯定,包括:
【国内厂商荐言】
- 台湾堂华王盈萍经理 - 「今年特地将摊位扩大至6个摊位,精心策画摊位设计,推出各项新品,台湾照明科技展成为该公司展示新品的
最佳平台。」
- 万均科技李威成经理 - 「肯定台湾照明展的努力,建议明年展览可以办在南港展览馆,交通更为便利。」
- 海峡两岸展区照明大厂泰德科技黄泰山董事长 - 「首次参与台湾照明科技展的展出,展期间能与台湾厂商交流,让他受益良多,尤其对台湾LED照明研发技术及
新品设计留下深刻的印象。」
【国外买主荐言】
- 义大利的Giuliano Gaspari设计师 - 主要是寻找设计灵感,他表示在展场中,看到很多新颖的产品,为他带来更宽广的创意空间。
- 芬兰Airam公司的Anssi Lehtonen业务经理 - 因为公司决定跨足户外照明事业,来台寻求LED户外照明的供应商,也肯定台湾LED照明的品质。
- 瑞典Lars H Nygren - 在LED Leasing 公司负责采购事务,此次来台主要是为了采购LED路灯,并表示LED路灯将成为户外公共照明主流,为顺应趋势,特别来台参观及采购,初到展场第一天,已觉得不虚此行。 |
展出项目 |
家用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LED技术、灯具零件暨配件、照明控制系
统、照明生产设备、仪器、检测设备。 |
参展费用 |
摊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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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厂商现场
预订价(定价7折) |
公会会员早鸟优惠价
或非参展厂商
现场预订价(定价8折) |
非公会会员
早鸟优惠价
(定价9折) |
摊位面积
(空地,不含装潢
及展示设备) |
中庭及主走道摊位 |
NT$45,900 |
NT$32,130 |
NT$36,720 |
NT$41,310 |
9平方公尺 |
一般摊位 |
NT$43,800 |
NT$30,660 |
NT$35,040 |
NT$39,420 |
9平方公尺 |
临主走道含柱摊位 |
NT$22,000 |
NT$15,400 |
NT$17,600 |
NT$19,800 |
约5.8平方公尺 |
一般含柱摊位 |
NT$20,000 |
NT$14,000 |
NT$16,000 |
NT$18,000 |
约5.8平方公尺 |
注:本(2013)年展览期间已预约摊位者,享原优惠价格不变。
(一)上述摊位之价格仅为空地面积无任何装潢设备,参展厂商必须自行洽装潢承包商制作摊位隔间及展示设备等,主办单位仅提供每个摊位110伏特、500瓦之基本供电插座(不含220伏特电力、110伏特超过500瓦之电力)。
(二)参展订金:每一摊位新台币10,500元(含税),于参展资格审核通过后即由主办单位通知于规定期限内缴纳。订金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如有退订部份摊位,亦不得以所缴订金抵缴场地费。
(三)参展费尾款:分配摊位后,主办单位将通知缴交参展费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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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资格 |
(一)展出本国产品者:
已向我国政府注册登记,经营前述产品之制造商或贸易商,最近一年有前述产品之进出口实绩,并获主办单位审核通过者。 (二)展出外国产品者:
1. 经政府许可进口地区之外商或其在台代理商、经销商、分公司及联络办事处。
2. 本国厂商展出国外产品者,需提供外商授权或代理合约书等佐证文件供主办单位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参展厂商报名后,不得任意更改原来报名之公司名称。
2. 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厂商以往参展纪录,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或拒绝与展览主题不符之产品或厂商参展。
3. 我国政府限制禁止进口之产品,均不得在本展展出。
4. 严禁参展厂商于展览期间陈列产地标示不实、仿冒商标或侵犯他人专利或著作权之产品;凡于参展前或参展期间发生侵害商标、专利或著作权之纠纷而涉讼中之产品,一律禁止展出,参展厂商不得异议。主办单位如因此牵连涉讼或受其他损害,该参展厂商须负赔偿责任,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并将依外贸协会台北专业展一般规定处置。详细请参阅「外贸协会台北专业展参展一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
5. 参展厂商展出时必须于摊位上标示其报名之公司名称,如有违反,主办单位将拒绝其继续参展及报名参加下届展览会。 |
参展报名手续 |
(一)报名方式(一律以通讯方式报名):
1. 国外厂商或媒体服务单位,请向外贸协会报名,报名资料请以"挂号"寄交:「台北邮政109之770号信箱 外贸协会展览业务处 展览二组收」,信封上请注明『报名2014年台湾国际照明科技展』。
2. 台湾区照明灯具输出业同业公会会员厂商,请向照明公会报名,报名资料请以"挂号"寄交:台湾区照明灯具输出业同业公会「新北市241-59三重区重新路5段609巷14号9楼之3」,信封上请注明『报名2014年台湾国际照明科技展』。
3. 国内非照明公会会员厂商,可迳向外贸协会或照明公会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8月20日起开始报名,额满即提前截止。报名投邮时间以收件时间或邮戳为凭。收件时间将影响 贵公司选摊位顺位,故寄件时请注意邮戳时间是否清晰,并保存「邮件执据联」以备查考。凡无邮戳时间,一律以主办单位收到完整报名资料之时间为准。
(三)报名应缴资料(应缴交报名资料未备齐者,不受理报名):
1. 报名表一式(附件1)
2. 公司或商业登记核准函影本
3. 公司产品型录(或相片)两份。
4. 原厂代理权证明文件或进口证明文件(展出外国产品者)。 (四)资格审查:主办单位将依据厂商之报名资料,审查厂商参展资格,并于审查后将结果函告厂商。审查合格之厂商,请于接到通知后,于规定期限内缴纳参展订金。 (五)缴纳参展订金:每一摊位新台币10,500元(含税),主办单位审核参展资格后,将以挂号通知厂商缴款,订金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亦不得以所缴订金抵缴任何费用。 (六)缴纳参展费尾款:于举行厂商协调会、分配摊位后,将另行通知缴纳,未于期限内缴款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参展厂商提供之文宣资料及型录照片,将视为尔后本展各项刊物宣传推广之依据。 |
摊位分配作业 |
主办单位将以书面通知经审查核可及已缴纳参展费订金之厂商参加厂商协调会,分配摊位。摊位分配原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保留是否依厂商展品类别规划专区之弹性,厂商在协调会时将按所属专区分别
圈选其摊位位置。
(二)「摊位数」多者,优先圈选摊位。
(三)摊位数相同者,再依「报名资料投邮时间」先后决定,先投邮者先圈选摊位。摊位数相同,报名时间亦相同者,则以抽签决定先后次序。
(四)未参加厂商协调会之厂商,须待其他申请相同摊位数之厂商选完后,再由主办单位代为
圈选摊位位置,厂商不得有异议。
(五)主办单位有权视展场容纳状况酌减厂商所申请之摊位面积或摊位数。
(六)同一参展厂商之摊位均应相连接,不得横跨走道。
(七)严禁摊位转让:参展厂商所租摊位,不得私自转让或以非报名时申请之公司名称(包括赞助厂商或关系企业)参加展出。如有违反,主办单位除立即收回转让之摊位,停止非报名厂商继续展出外,并禁止转让者及受让者在两年内参加本项展览。 |
退展与缴尾款 |
(一)参展订金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亦不得以所缴订金抵缴任何费用。如有退展部份摊位,亦不得以所缴订金抵缴场地费。
(二)摊位分配后退展或退订摊位者,已缴之参展费订金亦不退还,将充作本展经费支用,且不得要求以所缴订金抵缴任何费用。
(三)摊位分配后,参展费尾款逾期未缴交者,所订摊位视同自动放弃,由主办单位处理运用。
(四)摊位分配后通知退订摊位者,除已缴交之参展费订金不退还外,已缴纳之参展费尾款亦不退还。 |
摊位装潢与设备 |
参展厂商请自行布置摊位,主办单位不推荐任何装潢承包商及任何展示设备或用品。需用者,可洽台北世贸中心展览大楼摊位装潢特约承建商:安益国际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世贸服务部【电话:(02) 2725-5200转2500分机】及台湾笔克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工程服务部【电话:(02) 2725-5200转2502分机】,申请表于厂商协调会领取。 |
水电设施 |
主办单位提供每一摊位一般用电(110伏特)500瓦电量,不另收费(每个摊位可使用500瓦电量,依摊位数累计),如超出可使用累计电量或需使用220伏特电力及用水者,均需申请并付费(水电申请表及申请办法,于厂商协调会领取)。 |
展览承办人 |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孙经权专员
电话:(02) 2725-5200转2629分机
传真:(02) 2722-7324
台湾区照明灯具输出业同业公会 康名翔专员
电话:(02) 2999-7739 转15分机
传真:(02) 2999-6489 |
特别注意事项
(请参展公司负责人务必详读) |
(一)敬请于展览期间(含进、出场)投保产险、窃盗险,主办单位对参展厂商于展览期间财物损坏、遭窃等情事,依国际展览惯例恕不负赔偿责任。尤其展品如属高单价或专利产品,请参展厂商自行考量设置专用监视器材。
(二)参展厂商于展览结束后应责成其装潢厂商将摊位之装潢材料清除完毕,否则主办单位将对该参展厂商课以双倍之拆除及清洁费并列入违规厂商名单中。
(三)本展进场时间为3月18至19日,共计2天,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装潢及展品布置,若超过规定时间,必须申请加班,每小时加班费用为新台币5万元。
(四)本展仅提供空地摊位,参展商必须自行负责装潢。
1.依规定,展览期间,各参展厂商应以招牌或其他方式于摊位明显处标示公司名称及摊位号码,以利参观者辨识。
2.依照国际惯例,距开展日越近才委托装潢或租用设备,会被加收作业费用(约30~50%,视日期而定)。
3.主办单位并无强迫厂商使用台北世贸中心展览大楼摊位装潢特约承建商。本展为国际展览会,如果参展商不配合装潢,除有损公司及展览形象,亦会影响生意,主办单位将禁止该公司二年内参加本项展览。
(五)禁止转让(租)摊位给其他公司(包含以子公司或相关企业为由)。
(六)本展第一、二天为专业买主日,不得办理造势活动,如有需要请于第三、四天举办,惟必须先向主办单位申请,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10万元整。主办单位将依据「外贸协会台北专业展参展一般规定」之「摊位内设置音响设备一般管理规定」,严格管制音量,参展厂商如有违反规定,主办单位得没收已缴交之保证金。
(七)如受限于场地不足,必须使用含柱摊位时或摊位规划需含柱时,部分厂商将分配到含柱摊位,含柱摊位之摊位费用实际上已扣除含柱面积。
(八)本展严禁陈列产地标示不实、仿冒商标或侵犯他人专利或著作权之产品。凡于参展前或参展期间发生侵害商标、专利或著作权纠纷而涉讼中之产品,主办单位一律禁止其展出 ,参展厂商不得异议。主办单位如因此牵连涉讼或受有其他损害,该参展厂商并须负一切赔偿责任。详细请参阅「外贸协会台北专业展参展一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 |